請問:
員工社團活動的承辦是公司哪個部門?

回答:
1.發起人、連署人、聯名向福委會申請立案。
2.經福委會核准後“准予公告招募會員”。
3.經核准後轉人力資源部申請公告招募會員(公告 X週),人數達到法定會員人數(逾期原申請案作廢),始可召開成立會員大會並由職工福利委員會代表列席:
●選舉“社長及各幹部”
●擬定“組織章程”
●活動規劃等



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

員工社團活動成立與補助辦法(參考)


一、主旨:
為鼓勵本公司員工積極參與公司內部自組社團,從事有益個人身心發展之團體性公餘活動。

二、社團成立辦法:
1.發起人、連署人、聯名向福委會申請立案。
2.經福委會核准後“准予公告招募會員”。
3.經核准後轉人力資源部申請公告招募會員(公告 X週),人數達到法定會員人數(逾期原申請案作廢),始可召開成立會員大會並由職工福利委員會代表列席:
●選舉“社長及各幹部”
●擬定“組織章程”
●活動規劃等

4.會議記錄/資料(表格如附件二)等文件送福委會申請核准“社團正式成立”。成立案核准後,才能申請補助款。

5.公司內同地區、同性質只能成立一社團。

三、社團補助辦法:
1.新成立社團之開辦費補助NT$ XXXX元。
2.各社團每月活動相關費用視實際活動次數補助NT$ XXXX 元。費用分攤比例: 1)器材、講師、場地、講義費最少佔 XX % 2)飲料或食品費最多佔 XX %

四、補助資格限制:
1.社團成立宗旨需符合員工個人身心發展有益為原則。
2.員工可跨社團參與活動,以不超過 X 個社團為原則,且每一社團基本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XXX人。
3.各社團成立時需選出所有幹部,且一社長不得同時兼任兩個社團或以上。
4.社團活動需定期舉辦,整年度活動不少於 X 次。
5.每次社團活動至少有該社團三分之一人數(至少 X 人(含)以上)參與,每次活動時間不得少於XX(含)小時。
6.社團各種活動需公開且交由人力資源部公告於公佈欄上告知本公司員工,定期活動之社團至少需每X 個月公告一次。

五、申請補助程序:
1.當有新社團成立時需提出當年年度計劃、成立宗旨、組織章程、幹部社員名冊、活動計劃、經費預算等送交福委會XX 組初步審核。
2. XX 組應在定期的福委會會議中提出公開審議決定、無異議通過後,並核准其開辦費用申請,往後起可申請每月之活動補助。
3.申請社團補助應憑該月份社團收支明細及正式費用之統一發票、或免用統一發票章和負責人私章收據,附於申請單後(請黏貼好)。講師費應有講師簽收條(表格如附件三)。
4.申請社團每月活動一次者補助NT$ XXX元,活動二次以上(含2次)補助NT$ XXX ,實際花費單據未達補助金額者實報實銷。
5.申請補助費用前,請預先將該月的收支明細,經社團財務幹部及社長簽名(財務幹部及社長不可同為一人)。

六、社團活動監督:
1.福委會得不定期派員督察社團實際活動情形,詳細辦法另訂。
2.申請社團補助費用應於活動日起一個月內提出,否則逾期視同放棄不予追補。
3.社團如有虛報活動補助情形、將停止補助該社團活動費一年。
4.社團一年內活動未達六次者停止該社團補助,社員半年內未參加社團活動者,該社員不列入申請補助人數內,且一年內不得重新申請成立。
5.社團每年至少召開會員大會一次,並由職工福利委員會委員列席。
6.社團若參與本公司外之相關團體各項競賽活動,必須事先擬具辦法、對外比賽補助申請相關資料送交福委會審議,否則嚴禁使用公司或福委會之名義參與對外活動。
7.如社團參與本公司外之相關團體各項競賽活動,未事先知會福委文康組而事後申請各種補助款者,福委會將不予受理。

七、本辦法自民國 XX 年X月X日起生效,若有未盡事宜得提報本會專案處理。

參考資料
http://ewda.tw/ 中華民國職工福利發展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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