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訓講師試講試教辦法(本辦法參考軍事教學法所編撰):


一、目的:
本廠為提昇內訓師資教學品質,加強授課內容,讓講員明確教學程序、驗證教學的原理、原則及各種教學方法的應用外並嚴肅教學紀律,使講員經試教後,對教學的整個過程有所認識,增進教學信心,強化教學準備工作提昇教學品質,期使學者在上課時能充份了解課程之內容與進度。

二、實施方式:
所有課程之任課講員,在任課前一月,必須將所授課程之「授課計畫大綱」向部門主管提報核可後,各課程的任課講員在部門教學小組召集人的教學研討指導下,擬訂「授課計畫書」並於施教前逐級完成「試講試教」後,試教人員在就試講試教時的討論、修正、建議、指裁示等事項,具體修訂授課計畫,再行逐級呈核完成複審,並將講義教案副本送培訓部門存檔後,方纔准予施教。

(一)第一階段:「授課大綱」呈核與提報。
授課計畫大綱提報內容(如:附件二)。

(二)第二階段:「授課計畫書」呈核與提報。
依據核定之「授課大綱」,一週內呈報「授課計畫書」(如:附件三)。各任課講員針對不同授課班次,均需撰寫一份授課計畫表備用。

(三)第三階段:「教案編撰」。
依據核定之「授課計畫書」,三週內呈報所撰寫的授課「教案、講義」(如:附件四 、五)並完成輔助教具與助教訓練。

(四)第四階段:「試講試教」

1.「試講試教」方式:
(1)以二十分鐘分鐘時間,依據試教講員所提報的課程授課計畫內容,臨場臨時抽籤決定試講試教章節。

(2)試教後實施討論及講評二十分鐘,由評論人(教學小組召集人)或其他講員依據試講試教內容及教學優缺點,對試講講員的授課方式、語速快慢、投影片製作是否工整等方面,提出問題討論或修正意見。

(3)試講講員準備:授課計畫書、教案、講義 (份數視當日審核人數準備)及輔助教具。

2.「試講試教」主持人:
由講員所屬的部門主管逐級實施「試講試教」至部門最高主管處,若課程對象係全廠人員或重要幹部者,則需請「廠長、協理」以上長官主持,但以不超過「三審三試 」(三次)為原則。 (附件六:試講試教評分表。)

(五)第五階段:「授課大綱、授課計畫書、教案、講義」複審。
試教人員應就試講試教時所討論、修正、建議、指裁示等事項,具體修訂授課計畫、教案、講義後,再行逐級呈核完成複審後方纔准予施教,施教前需將授課計畫書、教案、講義等正本送訓練課存檔列管。 (附件一:教案封面。)

(六)第六階段:「印製講義、申領教具與教材」。
將核准之教案交由培訓課、訓練課存檔外,並依據審批核准之授課計畫書、教案,申領教材、教具。

(七)第七階段:「教學實施」。
1.各課程教學小組召集人輔導各講員按課前準備、閱讀、講解、討論、講評、測驗等步驟實施,並依規定進行電化教材的篩選、編輯、或製作,適時採用視聽教學,以增強教學效果。

2.課程因教學需要而播放教學錄影片時,應依規定經部門主管核定,播放時間不得超過授課時間三分之一;且須於播放前、後,實施補充說明及學者心得報告,嚴禁全程播放與課程無關之影片。

3.各講員上課應穿著廠服,配件整齊,嚴禁併班上課、或將課程挪作他用、或從事與課程不相干活動及溢領鐘點費等違反教學紀律之情事。

4.依課目性質,講員得運用適當教學方法,使學生聽得懂、學得會、記得住。

5.講員務必按時上、下課,並嚴格要求課堂秩序,確實清查學員到課人數,對曠缺、遲到、早退等,應予登記並按規定處理。

6.中、長期班次第一節上課,任課講員應向學員說明該班次的教學目標、教學大綱、教學方法、評量方式及上課注意事項,以維繫教學之紀律。

7. 任課講員因故不能授課時,必須依據訂定之代課原則,事前洽妥代課講員或課程規劃,並報請訓練課、培訓課核准。

8.因故不能按表訂時間授課,應事前報請訓練課核准,並就教授班次徵詢共同時間補課,並填寫補課紀錄備查。

9.教材教具使用與維護:教室、放映機、投影機、幻燈機、電視機:依規定申請使用。模型掛圖與圖表應小心使用維護;教學物品應確實清點使用,以免 遺失或損害。

(八)第八階段: 「教學管制、教學督考、教學評鑑與效果評估」。
1.每堂課後,學員必須填具「教學效果」問卷調查表,從學員的角度來評鑑師資的授課效果。(如附件七)

2.培訓部門負責教學之督考,每周對各職能部門實施督課與評比,每次督考完畢,除詳實紀錄於教學綜合考核表內,並將所見缺失於各項會報中提報。每週、月、季、年度定時發佈督考紀錄與成績,以期要求授課講員即時改進,嚴肅教學紀律,以增強教學實效。

三、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補充之。

 
2005年
大陸台商廠管理實務暨旅遊經驗談
http://www.wretch.cc/blog/sunchaoyi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unchaoy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