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的雙親住院與復健的關係,這半年來我進出台灣醫院的次數多到自己都數不清了。正因為如此,讓我接觸到一些平日不會去注意的「病患看護」背景問題。
目前24小時看護員的日薪為台幣二千二百元上下,因此在醫院日夜照護病患的除了本國籍看護之外,陸娘(大陸新娘)也佔有一席之地。
下文所述之事,是我所聽說的個案,並不代表陸娘看護員都是如此。
陸娘(大陸新娘)因為在大陸內地一窮二白,所以來台「假結婚、真打工」。
當初雙方談攏的條件是,每月付給男方定額金錢作為報償。
而大陸相親時,男方會刻意挑選稍具姿色之女方,抵台後除了要求「行夫妻之實」外,還要求女方視實際收入「提高」給男方的「假結婚、真打工」的傭金,否則將舉報,而導致雙方鬧得不愉快。
男方威脅女方「在未取得身分證前以無夫妻之實,訴請離婚後讓女方遣返大陸」。
女方則威脅男方「與台籍原配偶假離婚後,再與大陸女人假結婚」來賺取傭金。
後來就逐漸演變成「每次行房」前,雙方都要議價,來抵償假結婚、真打工的「傭金」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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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結婚真打工 陸女被逮 協議書洩底 2004/2/9 TVBS
新竹縣警方逮到一名假結婚來台的大陸女子,一開始她矢口否認是假結婚,不過警方在大陸女子身上,找到一張她與台灣老公的協議書,上頭清楚寫明,3年內不得行房,來台動機完全洩了底,當場讓女子百口莫辯。
大陸女子長髮遮住清秀面貌,被警方逮捕原因是因為台灣的假老公行房被拒,乾脆報警抓她,假結婚真打工,才因此曝光。
大陸女子辯稱家境貧困,想來台打工,才異想天開花了3萬元買通男子,假結婚來台,又怕被台灣假老公霸王硬上弓,才寫了協議書自保。
協議書一開始,就清楚規定3年內是試婚,不行房,還說10天內得幫她找到工作,所得通通寄回大陸老家,男方不得干涉,甚至還規定男方得無條件幫女方辦延簽手續,要是有誤,連續3次得賠上12萬,不平等條約讓男方大喊吃虧,半年後忍無可忍報了案,鐵証在前,也讓女子百口莫辯。
這種協議書,在法律上雖然站不住腳,卻是假結婚有利證據,這下子這對假夫妻,通通難逃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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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論:政府沒有 長照規劃 2011年12月08日 蘋果日報
我們社會有一個共同的噩夢,就是對老年失能者的長期照護問題。比這更大的噩夢是政府的迂腐,阻礙了民眾解決長照問題的途徑。
以前,人們的壽命不長,平均壽命僅50多歲,即使有長壽者需要長期照護的,也有大家庭吸收,分攤照護的重擔。現在的小家庭,在薪資普遍低落的情況下,即使夫妻雙薪也負擔不起長照的開支,更何況夫妻必須有一人辭職專事長照。
中產階級負擔不起
目前台灣社會老人去世前,平均7年躺在床上或坐輪椅無法自理生活。本國籍照服員人數不足,而且要求月薪很高,平均6到8萬元,還每天只工作8小時。更糟的是即使願意出到10萬元,還常常找不到人願意日夜照護。這樣的價碼,一般中產階級如何負擔得起?很多家庭就因為父母長照問題而經濟崩潰、家庭解組。
本國勞工望之卻步
為什麼不開放外勞自由進口?政府嚴控外勞人數的理由是:避免剝奪本勞的就業機會。是嗎?不是掩耳盜鈴嗎?本勞根本不願從事長照,他們寧願失業也不做。原因是:工作時間太長、太累、沒有尊嚴、沒有前途、也不願意住進長照家庭。外勞就沒這些問題。所以,政府以為開放外勞會剝奪本勞的就業機會,其實是想當然耳的錯誤推論;結果是家庭陷入困境、本勞還是失業的雙輸局面。
台灣目前的長照及護理人員約3萬人,而外籍看護今年10月底總共18萬4182人,可見本籍照服員人數的短缺。政府在照服員的訓練、教育、證照分級等制度方面沒有規劃,使本勞對長照工作望之卻步;但又限制外勞的人數,豈非跟需要長照的家庭過不去?
反製造出大批掮客
政府的昏瞶還不只這些。為了控制外勞人數,政府對請外勞的資格限制甚嚴,須由兩位醫護人員判定,還要滿足嚴苛的巴氏量表的條件,才能請外籍看護。等於把問題推給醫師把關。醫師最好是來申請的一律都不合格,以免出錯還有法律責任。勞委會防弊第一,便民最末,反而製造出大批外勞掮客居中牟利。
就讓市場供需決定外勞的人數,自由開放外籍照服員,只須訂定管理辦法即可。目前政府這種扭曲市場的行徑只會惡化外勞的服務品質和私逃問題,惡化長照家庭的狀況、惡化老人的病情……對誰都沒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