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從加工區電子廠的經理,轉戰任職大陸台商廠多年後的心得是,大陸台資廠幾乎都是採取台灣軍方基層連隊的內部管理方式,要求台籍與大陸籍幹部24小時駐(住)廠,而外籍幹部(含歐美、港澳、東南亞國家)不但從寬可以在市區租屋而居外,所產生地費用也是由公司全額補貼。

這是因為是外國人要求,每日必須有「轉換空間」的時間,如果24小時都待在工廠,將無法有工作創意與產能。

特別是夜班輪值的外籍幹部更是堅持此項要求。

但話說回來,外國人輪值夜班的產能卻遠遠大於台籍與大陸籍幹部。其原因就是24小時都待在工廠內的台籍與大陸籍幹部,各個都抱者「能混就混、能躺就躺、能睡就睡、能溜就溜、能不需要負責就不必負責」的疲乏心態。

好的幹部或是家族企業的管理者,則是待電源耗盡後,每日如同「行屍走肉」般的日復一日,按過往之管理經驗「過日子」而已。
自己這樣過也就算了,卻要死命地拉者身邊的人員一起過。

君不見除生產線外,辦公室的文員於每日晚上都需要加班,週六全天也要上班,好一點企業的還要上個半天。
此舉除了浪費龐大的水電費之外還需支付加班費,否則就違法。
這些加班的時間,辦公室的文員們是否都在努力付出?
過來人都知道,寢室內無空調、無電腦,既然是加班,何樂而不為?

筆者就碰過這樣一位女性「總字輩的高階幹部,只要是在辦公室陪她加班的都會有機會加薪。
某次加薪案,筆者就業管立場建議不予實施,理由為「該批加薪之員工,上班時間都在哈拉聊天、流連網際網路,到了該下班的時間卻拼命加班給上級看。一到假日就嫌寢室悶熱無空調,又都回到辦公室上網聊天看視訊,卻美齊名為加班。」

無法自我管理,無法自我成長,就必須淘汰。
非他不可就調任專長職,讓其去處理事而不管理人,否則將影響多數人與企業文化。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unchaoy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