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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大前研一/一個人的經濟一書,第三章 外部金礦 勇闖另一個天下,再與友人暢談而有所感,特整理思緒如下:
 
A.派遣五六十歲的台籍幹部到大陸子公司擔任管理職,運用其豐富的經驗承上啟下。
 
B.派遣二三十歲有發展潛力的年輕台籍員工,到大陸子公司的基層歷練。

C.派遣大陸廠的陸籍幹部,到台灣母公司任職,再派回大陸子公司任職。
 
D.僱用大陸在台的留學生,讓他們在台灣母公司經過訓練並累積足夠的經驗後,再派回大陸子公司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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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nchaoy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