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位高階幹部整日枯坐電腦前面處理電子郵件,工作時間絕對超過 7-ELEVEN。

任何的溝通、檢查、指令都是以「電子郵件」方式處理,並嚴格規定部屬的電子郵件「主旨」必須明確、「收件夾」必須分類清楚、數據資料 (註) 絕對不能算錯。

因此公司裡的大大小小的歷史事件,他都可以如數家珍般的打開「電子郵件」來說給你聽、拿出數據資料來給你看。

然而他所經管的工作卻是狀況百出,尤其是 KPI 會議、年 (中) 終盤點等重大工作,在總公司的年度稽核時,均發現其所屬的單位捏造假資料,而涉及品德操守的貪污案件則又時有所聞。

他答辯時,又是打開「電子郵件」如數家珍般的來說給上級聽,拿出數據資料來給上級看。
並辯稱:我都「寫過、說過了」呀?
然而進一步問到「當初你的決定如何?」
他則是「顧左右而言它」。

記得以前一位長官說過:
不要告訴我「你說過了」!
而是要告訴我,你檢查過了、你做過了、你所發現的問題癥結以及解決的辦法或建議。
否則我只要請一位「保安」就可以傳達的情事,又何必高薪請專業經理人來做?

註:
其實,部屬都知道,他所謂的數據資料不能有錯一事,僅僅是是那些無利益可圖的數據,有「利益可圖」的數據他卻「視而不見」,因此當事人也樂得「中飽私囊」。

寫於2006年4月
大陸台商廠工作暨旅遊經驗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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