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適用於警衛班參考,不適用警衛隊 (保安隊) 或外包的保安隊。

1. 目的 : 為了使公司的財產和人員生命安全受到保障及使全體員工養成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習慣

2. 適用範圍 : 本公司之全體保安.

3. 管理辦法:

3-1 編組設保安隊長1人,保安X早班X人夜班X,以輪班執勤. 輪班時間 :7:00-13:00、13:00-19:00、19:00-凌晨1:00、凌晨1:00-7:00,隊長指揮處理突發性事件, 不用排班輪值,全員24小時隨時待命.

3-2. 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本身職責要有高度的責任感,確保公司的一切財產及人身安全.

3-3. 應熟悉警勤、門禁、宿舍、食堂、服務等管理守則,遵循文明行為.

3-4. 執勤人員應遵守文明用語,不得有粗暴行為及語言, 凡發現員工違反公司管理規定,經勸導仍然不改應登記後上報管理部.

3-5. 執勤期間應按規定著裝,禁止留長髮、鬍鬚,違者警告以上處罰.

3-6. 禮貌待客,對來訪客人先禮貌地問明來訪人單位、姓名及來訪事由,並迅速報告辦公室,經得被訪人或其他主管級人員的同意後,方可領客至指定地點或會客室,同時作好詳細登記手續,如實填寫來賓/車輛放行條,來訪車輛或來賓攜物外出,須有台幹簽名後方可放行.

3-7. 對應聘人員,先通知人事單位,經同意後,帶至指定地點或會客室.

3-8. 嚴禁在執勤時睡覺、抽煙、吃零食.執勤時間不准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違者小過以上處分,夜間值勤睡覺一律開除.

3-9. 值勤時間,未經隊長或主管許可,不得擅離崗位,違者警告以上處分.

3-10.保安不得從事危害公司之活動否則送公安處理,利用職權侵犯他人權益及私放未經許可之廠外人員入廠,違者記小過以上處分.

3-11.每位保安隊員必須提前十分鐘上班,做好接交班工作,嚴禁提前下班,違者記警告以上處分.

3-12.保管好警衛用具及門衛室所有公用設施,如有遺失或損壞,應立即上報隱瞞不報者,記警告以上處罰,遺失或未按器具正常使用而毀損由當班者負責賠償或議處.

3-13.保持保安室、大門周圍的清潔度,禁止停放任何与工作無關的物品,禁止員工及非執勤人員進入保安室﹝權責主管除外﹞,凡發現無關人員進入,保安應立即阻止,否則記警告以上處分.

3-14.凡發現有亂丟垃圾、煙蒂、隨地吐痰及踐踏草皮者,保安應及時制止,不聽從制止者,保安須記錄事實,呈報人事單位處理,否則記警告以上處分.

3-15.非當班警衛,外出須經權責主管核准,且出廠時間以6小時為限,每月不超過12小時,每次同時不能超過兩人外出.(隊長不能假日外出)

3-16.所有保安要熟悉廠內外的地理環境,確實做好防範工作,尤其是夜班,保安應保持高度警覺,每小時對全廠巡邏一次,並做好巡邏記錄,違者警告以上處分.值勤區域:保安室、車間打卡區、電房、露天場所.

3-17.每日負責生活區的水電檢查及督促、檢查車間下班之後電源、門窗的關閉情況,每日應不定期檢查消防,確實做好防火、防災、防盜工作.

3-18.辦理員工進出手續.非全廠休假員工外出須憑放行條才能外出,被禁足員工禁足期間如外出須台幹在放行條簽“特准”才能外出.

3-19.每日值勤保安須維持好打卡、就餐、早會及其他緊急集合時的秩序.

3-20協助總務單位做好對全廠員工之宿舍的檢查工作,凡發現有違反宿舍管理制度者,應及時上報管理部處理.

3-21.所有保安必須熟悉本廠的各項廠規、條款,並帶頭嚴格遵守,積極的配合公司管理人員督導、執行之及維持廠內秩序和紀律.

3-22.準時響鈴,督促員工按時作息,如超過1分鐘以上記警告一次處分.

3-23.值勤保安對所有進出車間人員進行掃描檢查,對拒絕接受檢查人員,立即上報;並高度警覺,注意廠內人員的活動,特別是留意活動于靠圍牆區域的人員,並予以詳細記錄,如有可疑之處,即刻上報.

3-24.非特殊情況,經主管同意外,保安必須每週五天(18:30-18:50)參加體能與技能訓練.

3-25.保安人員不得監守自盜,營私舞弊或假公濟私等,若有違法之情節,將依法究辦送公安機關處理.

3-26.對突發事件,應無條件服從領導調度,迅速全體出動,確保公司的財產和人身安全,違者記小過以上處分.

3-27.保安人員用餐時間為15分鐘,分別為07:00、11:30、17:20開始用餐,用餐採輪流方式必須保持有人執勤狀態

3-28.保安人員夜間執勤公司給予每人一元夜宵補貼,大廚有煮夜宵才能搭伙.3-29.保安隊長職責:新進員工教操,早會帶操,保安夜間體能訓練,文件報紙呈遞,保安人員管理,突發狀況處理.

3-30.保安隊長在車間有上班期間須在值勤區域內待命,違者警告以上處分.

3-31.保安人員不得私藏或拆閱信件、報紙、雜誌,違者警告一次處分.

3-32.保安人員依政府規定受訓其發生之費用由保安負責(伙食費公司負責).

3-33.保安人員值勤時必須隨身攜帶哨子,遇火警吹急短音;緊急集合吹ㄧ長一短音連續三次.

3-34.值勤保安須注意特殊工種的工作狀況,並予以記錄.3-35.緊急或意外事故之處理:

3-35-1. 火警事故:發現失火須立即吹急短音通知大家趕到現場,同時取滅火器撲滅火場,如無法將火源熄滅,保安隊長應立即派人打電話至119同時分配任務; 一組人員指揮員工及來賓向安全地區疏散.一組人員集合員工救火.一組人員保持高度警戒,嚴防宵小趁機竊取公司財物.一組人員集合員工搶救財務.火勢熄滅後應清查人員及物品損壞情形,並保持完整現場,以供警方處理.

3-35-2. 員工打鬥事件:員工打鬥或對公司幹部逞兇,應迅速予以制止,將當事人交由管理部處理為原則.如當事人不聽制止時,保安人員須合力予以制止.

3-35-3. 不良分子前來滋事處理:管制員工不得與不良分子對打,關閉大門及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入廠.迅速將狀況報告管理部.認清來者面貌、特徵、人數,有否攜帶槍枝、刀械,坐車種類及車牌號碼及滋事原因等供警方偵辦之依據.

3-36. 凡保安未確實執行任務,違反各項管理制度或本規章無規定無處分條例之情形,一律按情節輕重處分.

3-37. 附件:

3-37-1. 來賓/車輛放行條.

3-37-2. 員工外出放行條.

1999年12月蒐集彙整

2003年
大陸台商廠工作暨旅遊經驗談
http://www.wretch.cc/blog/sunchao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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