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規則:中國歷史上的進退遊戲

作者:吳思
出版社:究竟
出版日期:2002年08月26日
語言:繁體中文
ISBN:9576078229
裝訂:平裝



內容簡介

繼《萬歷15年》之後最富創見的歷史著作!風靡中國大陸!暢銷書排行榜第一名!隱藏在檯面下的行為文化,活像一部現代官場現形記

明清時代的官場是如此,現在的台灣政壇又有何不同?
政治上是如此,工作職場上又何嘗不是?
本書為我們揭開歷史真相的薄紗,以古喻今、意在言外;一一點出「官場潛規則」的癥結所在,如數家珍、入木三分,輕鬆幽默、淺顯易懂,令人悲心交集。

凡遊戲必有規則,但規則未必明說,明說的又未必當真。

「潛規則」是作者從現實環境及讀史經驗中所創造出來的新名詞,用在解讀中國歷史官場所遵循的一套行為模式,實際上也透視了現實社會運作的規則──這套規則書上不會教、也沒人會講,都是在暗中進行。

為何官吏總離不開墮落的定律?為何仁政常會轉變成苛政?在上位者如何受到蒙蔽?為官者如何擁有合法傷害權?當貪官有什麼理由?出賣伸張正義的英雄又是何道理?

《潛規則》一書點出官場生存策略的各種典型,以及清官難為的癥結所在。12篇文章一一為我們揭開歷史真相的薄紗,不論是分析人情世故或說出老百姓無力的處境,皆鞭辟入裡,筆端流露出一種苦澀的幽默,令人對現實生活有更深的認識和感受。書中明處寫史,暗喻現實,明清時代的官場是如此,現在的台灣政壇又有何不同?官場進退維谷,只有深諳「潛規則」的人得以通行,政治上是如此,工作上又何嘗不是?

此書的大陸版出版後廣受各界矚目,長居暢銷書排行榜,曾獲具有相當影響力的報紙《南方周末》選為2001年年度好書,被視為黃仁宇《萬曆十五年》以來極富創見的歷史著作。「潛規則」一詞已廣為接受,是解讀中國歷史、了解華人社會文化面貌的一把鑰匙。

台灣版特別收入〈《萬曆十五年》沒說透的地方〉、〈出售英雄〉及〈中國通史的一種讀法〉等篇。



台灣版序

一、本書緣起

「潛規則」這個詞,來自我對當代中國的觀察和揣摩。我估計每個中國人心裡都明白,明文規定的背後往往隱藏著一套不明說的規矩,一種可以稱為內部章程的東西。支配生活運行的經常是這套規矩,而不是冠冕堂皇的正式制度,不明白這一點就難免要吃虧。等到釘子碰多了,感覺到潛規則的存在了,尊重這套不明說的規矩了,人就算懂事了、成熟了、世故了。

我的問題是:這種現象的根源有多深?在我們的文化傳統裡又是如何表現和演變的?如此提問,似乎「古為今用」的味道太濃了,但那句史家名言「任何歷史都是當代史」,在我的理解中恰恰就是這個意思:當代的利害、眼光和興趣制約著對歷史的理解和敘述。

我是學文學和當記者出身的,真正對歷史感興趣不過十年。在大學裡也讀過《史記》,就好像看小說一樣,遇到沒故事的「表」和「志」便跳過去。當記者後啃過《漢書》和《後漢書》,完全被亂七八糟的人名和事件淹沒了,感覺昏昏欲睡。我還趕時髦讀過《資治通鑑》,讀到後漢時就痛苦不堪,半途而廢了。出乎意料的是,心裡存了個「潛規則」的念頭,再讀起歷史來居然津津有味,滿目混沌忽然眉目清楚,我也一發而不可收拾。於是就跟朋友鼓吹讀史心得,又被朋友攛掇著寫下了這些文章,隨寫隨發,漸漸也有了一本小書的篇幅。我明白,不同動物眼中的世界是不一樣的,透過不同眼鏡看到的世界也是不一樣的。這些文章描繪的就是我戴上潛規則的眼鏡後看到的中國傳統。

除一篇之外,這些隨筆大體都在講「淘汰清官」,解釋清官為何難以像公開宣稱的那樣得志得勢,為何經常遭遇被淘汰的命運,以至青天大老爺竟成為我們民族夢的一部分。「淘汰清官」只是我能排列出來的潛規則之一,在這條規則的上下左右還有許多大大小小的潛規則,那是我以後要繼續寫的。現在回頭看去,這些文章可以在邏輯上分為如下幾類:

(一)官吏與民眾的關係:〈身懷利器〉、〈老百姓是個冤大頭〉、〈第二等公平〉。
(二)官吏與上司和皇帝的關係:〈當貪官的理由〉、〈惡政是一面篩子〉、〈皇上也是冤大頭〉。
(三)官場內部關係:〈擺平違規者〉、〈論資排輩也是好東西〉。
(四)民眾內部的隱秘關係:〈出售英雄〉。
(五)幾種關係的綜合:〈新官墮落定律〉、〈晏氏轉型〉。
(六)總結:〈崇禎死彎〉。

目錄也是按照這種結構編排的,只是把第五項兩篇綜合性的文章放在前面。
我努力把文章寫好看,但是本書後記〈中國通史的一種讀法〉卻有些沉重。我在那裡描繪了目力所及的中國歷史最深遠處的景色,事涉玄遠,筆筆吃力,卻足以統攝全書。

二、潛規則的定義

這本書在大陸出版後,不斷有朋友向我追問潛規則的定義,我一直推說書裡有。《潛規則》一書中確實有兩處類似定義的段落,儘管有點糊弄事。當然糊弄事未必不好,「潛規則」本來就是對一種大家並不陌生的社會現象的提示,這個詞可以喚醒各種各樣的個人知識,啟發有心人繼續深入探索,如果給出一個定義倒有僵化之虞。定義不過是一塊墊腳石,彼岸莽莽社會叢林中的真實生態,才是真正要緊的關注對象。

不過,想通了這一點,給出定義倒又無妨了。下邊姑且說說潛規則的定義。
有一天,一位在美國大學裡趕寫論文的朋友在互聯網上抓住了我,非要我當場給出潛規則的定義不可。急中生智,我列出了五項要點:

(一)潛規則是人們私下認可的行為約束;
(二)這種行為約束,依據當事各方的造福或加害能力,在具體的社會互動中自發生成,可以使互動各方的衝突減少,交易成本降低;
(三)所謂約束,就是行為越界必將招致報復,對這種利害後果的共識,強化了互動各方對彼此行為的穩定預期;
(四)這種在實際上得到遵從的規矩,背離了正義觀念或正式制度的規定,侵犯了主流意識形態或正式制度所代表的利益,因此不得不以隱蔽的形式存在,當事人對隱蔽形式本身也有明確的認可;
(五)通過這種隱蔽,當事人將正式規則的利益代理人遮罩於局部互動之外,或者,將代理人拉入私下交易之中,憑藉這種私下的規則替換,獲取正式規則所不能提供的利益。

我還特別提請那位朋友注意:在潛規則的生成過程中,當事人實際並不是兩方,而是三方:交易雙方再加上更高層次的正式制度代表。雙方進行私下交易的時候確實是兩個主體,但是,當他們隱蔽這種交易的時候,就變成與正式制度代表對局的一個聯盟。隱蔽本身就是一種策略,這種策略的存在,反映了更高層次的正式制度代表的存在。
沒有感性基礎的定義難免晦澀,書中的故事看多了,這些話就會顯得簡單了。

三、對台灣的猜想

在大陸中央電視台的新聞裡,我不止一次地看到台灣的議員動手打架。這當然屬於醜聞,但我卻頗為讚賞。新聞中未作解釋,我不知道他們為什麼而打,不過既然是立法的地方,總該與某種法規的制訂有關。我猜,那些代表著不同利益集團的議員們,為了某種規則導致的損失和收益發生了爭執,又缺乏在長期政治交易中形成的討價還價的底牌或渠道,一時找不到解決爭執的辦法,情急之下便動粗了。

我在大陸採訪過幾屆全國人大和政協的會議,從來沒有見過打架或聽到過爭吵的,只是聽「發言」,然後看「表決通過」。相比之下,我覺得還是打出來的規則更可行,也更可靠。因為在打架前後,誰掏錢和誰受益的問題已經鮮明地提了出來,然後又基本擺平了。議員們代表各方面擺平了此事,又分派好了監督規則實施的費用,被代表者就不必也不那麼容易尋找對策,繞開或架空那套他們不能接受的規矩,私下發展出一套潛規則體系來。

我相信潛規則這個概念對台灣的歷史會有不錯的解釋力,但我估計這個概念無助於預測台灣的未來。我不瞭解今天的台灣,想像起來,黨國變成真正的民國,必將導致主僕關係的根本變化,台灣社會中各種真實的運行規則也將面目一新。但是真實而有效的規則的建立需要各方面的磨合,需要反覆的試探和足夠的時間,這是一個長期而有趣的過程,也是中華文明更生和創新的過程。我對今天的台灣充滿好奇,在我的想像中,這裡正在發生著遲早會在中國大陸發生的故事,那是一個古老帝國磕磕絆絆地翻身上路的偉大故事。
祝福台灣。



潛規則五問

《潛規則》自出版以來,就廣受各界矚目,被視為黃仁宇《萬曆十五年》以來極富創見的歷史作品,曾獲大陸具有相當影響力的報紙「南方周末」選為二○○一年年度好書,長期高居北京、深圳等地暢銷書排行榜,銷售量近十萬冊。「潛規則」一詞儼然已是解讀中國歷史,以及了解華人社會文化面貌的一把鑰匙。

北京著名民營書店「萬聖書園」創辦人甘琦,曾將本書與《萬曆十五年》相比較,與作者進行了深入的對談。

第一問:黃仁宇的《萬曆十五年》究竟有什麼缺陷?

琦:讀了你的《潛規則》,自然聯想到黃仁宇的《萬曆十五年》,因為你們都熟悉明史,都關注財稅制度,甚至都對同一些人物感興趣,比如萬曆皇帝、張居正、海瑞。還有,你們的寫法都有點怪,說學術不學術,說故事不故事,因此我覺得你可能解答得了我多年來的一個疑問:《萬曆十五年》究竟有什麼缺陷?

吳思:我讀過四遍《萬曆十五年》。一九八六年初讀的時候,只覺得寫得好,說到了要害,而要害究竟何在卻說不出來,但覺汪洋恣肆,猶如神龍見首不見尾。
前幾年我終於找到了「潛規則」這個觀察角度,讀史時開始留心那些不明說的規矩,即隱藏在正式規則之下、卻在實際上支配著中國社會運行的規矩。有了這種積累之後再看《萬曆十五年》,就發現黃仁宇繞來繞去一直想說明白卻沒有說明白的,正是這個潛規則。

黃仁宇很清楚,明代社會絕不是按照那些公開宣稱的正式規範運行的,冠冕堂皇的道德法令大體只是說說而已,於是他努力描繪這種情景。至於那個社會到底是按照什麼規則運行的,他卻沒能點透,更沒有對其形成機制進行分析追究。也就是說,黃仁宇確實抓住了要害,卻未能把這個要害揪到亮處、研究透徹。他把水燒到了九十多度,但差一把火沒到沸點。

第二問:按聖賢教導辦事的倒了,不按聖賢教導辦事的也倒了,支配遊戲的規則在哪裡?

甘琦:我知道你說的沸點就是真正支配遊戲的規則。那麼我們就來分析一下那些遊戲。黃仁宇筆下特別有趣的是海瑞和張居正的命運,黃仁宇每講起這些,就像一個故事高手,往往合情合理地講出一個令人吃驚的結局。比如海瑞,一身正氣、刻板教條,結果失敗了;張居正呢,算計深遠、佈置精巧、聰明過人、不擇手段,最後也失敗了,都是被人告倒的。按聖賢教導辦事的倒了,不按聖賢教導辦事的也倒了,這到底是為什麼?是偶然還是必然?是特例還是通則?

吳思:當然是通則。無論是海瑞,還是張居正,他們都觸犯了官場上的潛規則,因此才遭到報應。海瑞嚴格按照正式規定辦事,禁止各種名目的亂收費,自己帶頭拒收「陋規」和「常例」,也停止向上級供奉陋規和常例,這等於剝奪了各級官吏的既得利益。張居正則動用各種正式或非正式手段,逼著帝國的官吏完成稅收任務,擠壓他們的閒暇,也擠壓皇帝的閒暇,督著他們提高效率,又不能提供額外收入。他們二位從不同的方向壓縮了官吏集團的既得利益邊界,破壞了根深蒂固的官場規矩。他們的失敗或倒台,不過是違規者必然要遭遇的懲罰。

其實,黃仁宇已經在故事裡透露出了這些意思,他的問題是沒有點透,使得讀者仍然有不足感,需要問一句:「這到底是為什麼?是特例還是通則?」我不願意留下這種模糊和不足,就把這類現象單獨拎出來討論,並且給這類可以總結出模式的現象起了名字。譬如〈晏氏轉型〉(第二章),說的是晏子奉命治理東阿,百姓安居樂業時晏子受到齊景公的指責,晏子遂轉變政策,鬧得民不聊生反而受到表揚。問題就出在資訊渠道上,即便百姓利益受損,只要利益分配方式有利於控制資訊渠道的權貴集團,傳上去的就是好話,反之則是壞話。因此事實本身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資訊篩選者的偏好。

第三問:為什麼大官怕小吏?合法製造麻煩或為害他人的權力為什麼可以賣大價錢?什麼是「合法傷害權」?

甘琦:你在書中講了一個縣太爺如何斷案的故事。案情稍有模糊,他們就擁有很寬廣的合法選擇空間,可殺可放,可輕可重,「官斷十條路」,怎麼斷怎麼有理。你還轉述了一個張居正講的故事,那個大官賄賂小吏的故事,張居正對此還有精闢總結,說,大官怕小吏,並不是指望從他們手裡撈取好處,而是怕他們禍害自己。總之,你發現合法地製造麻煩或為害他人的權力是值錢的,也確實不斷地賣著大價錢,於是你給這種權力起了一個名字,叫做「合法傷害權」。

「合法傷害權」是一個能幫助我們洞察隱秘和真相的詞,借助這個詞,很多難以理解的現象頓時了然。「合法傷害權」威力巨大、成本低廉,人們幾乎可以無中生有、憑空攫取利益;相比之下,造福的權力卻有限得多,離不開實際資源的支撐。因此,「合法傷害權」對社會和歷史的實際運行影響深遠,也是潛規則形成的根據。

吳思:應該說,對暴力的掌控才是最終的根據。合法傷害權不過是對合法暴力的合法應用。各個社會集團,以及各集團內部,就是根據加害能力分肥的,各種資源也是追隨著這種能力流動的,正如你說,造福於人的能力反在其次。馬基維利也是這樣說的,他認為,施恩能不能得到回報,取決於受益者的良心,而施恩者無法控制受益者的良心;加害者則可以單方面控制局面,因為加害只須依賴對方的恐懼。任何人都有恐懼,但不是任何人都有良心。

將「合法傷害權」用到平頭百姓身上,其影響和意義最為驚心動魄。我替上訪告狀的清朝百姓算過幾筆帳,為了告掉強加在自己身上的亂收費,究竟要冒多大的風險,付出多高的代價,勝算又有幾何?反過來,官吏們敲詐勒索,收取苛捐雜稅,一旦被百姓告倒又有多大風險,多大損失?幾筆帳算下來,結論竟是駭人聽聞的兩句話:當冤大頭是老百姓最合算的選擇,而當貪官汙吏則是官吏最合算的選擇。這不是道德問題,而是利害格局決定的。

這種利害格局又進一步決定了擠進官場的利潤很高,於是我們就看到無法遏止的官僚集團的膨脹。例如朱元璋時代,各縣官、吏的正式編制也就二十來人,充當衙役屬於民間的無償勞役,不過得點伙食補助。但是因為衙役擁有合法傷害權,反而成了需要鑽營甚至花錢購買的身分,以致衙役的隊伍迅速膨脹,衙役下面還有衙役的助手和臨時工。朱元璋就做過一個統計:松江府有一千三百五十名在官場上鑽營的市井之徒,他們在官場幫閒,一個牢子的名目下邊便有正牢子、小牢子、野牢子、幫虎等許多名色。朱元璋下令清理,一個松江府竟革除小牢子、野牢子等九百餘名。正式規定與實際運行的潛規則真有天壤之別。如此愈演愈烈,直至十羊九牧,將羊吃到絕種,食肉動物也隨之絕種。

第四問:「合法傷害權」的最大受益者是誰?最大的受害者是誰?

甘琦:看來,合法傷害權的最大受益者是整個官僚集團,連皇帝都算不上,而最大的受害者則是農民集團。如果拿現代工商社會打比方的話,那麼最大的受益者不是老闆而是經理層,而最大的受害者則是消費者群體。

吳思:不錯,忽視官僚集團與農民集團的關係,正是我對《萬曆十五年》整體佈局的最大批評。黃仁宇用濃墨重彩描繪了皇帝與官僚集團之間的關係、官僚集團內部的關係,直至文官集團與軍人集團之間的關係,偏偏沒有以專門筆墨描繪官吏集團與農民集團的關係。這就好比描繪山大王們如何大碗喝酒、大塊分肉,如何拜把子排座次,卻不講他們如何剪徑綁票,如何打家劫舍一樣,而那才是決定命運的基本關係。官僚集團內部分肥所分的油水,最終都出自老百姓;張居正和海瑞企圖解決的問題,例如推行一條鞭法等,也是試圖調整官僚集團與百姓的利益關係,不談這個最基本的關係,就像談公司只談內部管理,卻不提市場和消費者一樣。

第五問:從一個公司研究者角度,你怎麼看管理學教授推重的數目字管理?

甘琦:看來你們關心的都是同一個問題,就是公司的命運;所擔憂的癥結卻不同,黃仁宇最擔心的是公司管理,而你最擔心的是公司與市場的關係。相比之下,黃仁宇更像一個管理學教授,而你更像是一個公司研究者。那你怎麼看管理學教授所推重的數目字管理呢?

吳思:我認為數目字管理不過是說說而已,並不是一個真問題。如果黃仁宇的數目字管理指的是與工商社會對應的那套技術,在明朝呼喚它或者指望用它來拯救明朝都是天方夜譚。就是說,在明朝的「體」上根本長不出來這種「用」,即便引進了這種「用」,在那個「體」上也活不了。真正的問題應該是明朝為什麼不能長入可以產生數目字管理的工商社會。

如果他指的是更加工具化的數目字管理,明朝並不是沒有──田畝計量、戶口統計、離任審計、錢糧徵收都沒有離開過數字,但在處處是潛規則的制度格局中,這些數字不過體現了數字需要者和提供者的意願和利益,它們掩蓋的東西比揭示的還要多。這樣的歷史我們並不陌生。



《潛規則》讀書心得

本文摘轉網址:
http://city.udn.com/v1/blog/article/article.jsp?uid=l314&f_ART_ID=493924

朱色虫居http://blog.udn.com/l314

前言

當兵,是我人生中成長最多的階段。一開始我很不適應,很多人、事、物都使我看不順眼。「不公平、不合理、不正義」,這種念頭一直不斷浮現在我腦海裡。起初幾個月裡,我過的很不快、很悶,怎麼想也想不透為什麼這裡的世界,與我是那麼格格不入。

直到某次因緣際會,我在書店翻到一本《老實人的厚黑學》,很驚訝自己居然與書中所描述的「老實人」特徵十分幾近,於是我便愛不釋手的把這本書買回家,利用休假二、三天把它讀完。

那次收假回去後,我學會用一種新的角度來詮譯這個世界的運行之道,並默默的觀察學習這裡的人、事、物。之後,我竟逐漸適應了這環境,且真正成為其中的一分子,並學會如何淌這場混水並從中得好處。

記得我的國文老師說:「古時學而優則士,很多大文豪本身是做官的。所以一個研究國文的人,就應該離開學術界去體驗當官的感覺。否則往往難以體會古人寫作背後的涵意。」我想軍中有所謂軍中論理,那麼官場一定有類似的官場規則,絕不是我們一般老百姓想的那麼簡單。

來到政大後,有幸受到劉季倫老師的指導,讓我有機會接觸《潛規則》這本書。作者吳思清楚點出中國人社會經年以往運作的潛規則,並用利害關係分析解釋這潛規則形成與運作之必然。軍中的小社會雖沒有古代官僚制度那麼的繁雜糾結,但隱隱約約也與潛規則相呼應,是故我猜想這潛規則應該不只適用於官場,其中必然存有在中國社會普適之原則。只是在儒家的隱惡揚善式教育下,使我們成長過程無法清楚了解這方面的社會規則。然而,知識分子不應該等於老實人,若不了解中國社會的潛規則,便等同失去與他人在這片土地角力與交際的生存技能。

何謂潛規則

我先用軍中社會的例子作簡單類比的描述,再引用該書前言條列的定義部分,以交相驗證。

軍中有所謂的學長學弟制,雖然早已明文禁止學長學弟之關係及不當的互動行為。但依各部隊之情況,仍存有不同輕重之學長學弟制。

在一個後勤部隊中,許多阿兵哥得長期支援軍官的業務,比如支援被服部的士兵要負責全指揮部官士兵的服裝被褥分配、管理,文書室的阿兵哥要負責編排哨表、留守名單、打掃區域、甚至假單開示。在人事行政組、政戰部支援的阿兵哥,需負責收發文、傳達等。

而某些職缺在被要求承擔責任的同時,亦被賦與相對的權利。若懂得用這些權利與其它阿兵哥做適當的利益交換,便能在這小社會中佔有一席之地。然而一個職缺之權利大小,亦依該職務之熟悉度及敢否冒風險而定。所以通常資深的學長因為掌握了廣大的軍中人脈及職務可動手腳的地方,彼此沆瀣一氣利益勾結,聯合壓迫新進士兵,以建立學弟眼中的管理地位。

於是不懂得巴結、態度高傲不馴的新兵,往往就有一堆爛差事等著他做;掃廁所、搬垃圾、垃圾分類等最差的打掃區域必非他莫屬;服裝被褥有破損難以更換,必須自己掏腰包到外面購買;每月的哨表是爛哨連連,每逢佳節都剛好排留守;假日留守大家打混休息時,唯獨他出整天公差。

總之,資深學長有背後的人脈關係撐腰,且對職務之灰色地帶相當熟悉,可以玩弄菜鳥的陰招多不可數。而且基於風險與利益之計算,學長間少有衝突;倒是出了事情,利用彼此職務和人脈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反而司空見慣。因此部隊中雖有申訴制度,但新兵越級申訴的成本極高,往往辦不到學長的利益集團,反而糟到部隊士官兵的排擠。在軍中一旦招到排擠、被部隊視為不合群,皮就得磞得很緊,因為犯了點小錯就被禁假、關緊閉的可能性相當高。

潛規則的定義

(一)潛規則是人們私下認可的行為約束

(二)這種行為約束,依據當事人各方的造福或加害能力,在具體的社會互動中自然生成,可以使互動各方面的衝突減少,交易成本降低;

(三)所謂約束,就是行為越界必將招致報復,對這種利害後果的共識,強化了互動各方對彼此行為的穩定預期;

(四)這種在實際上得到遵從的規矩,背離了正義觀念或正式制度的規定,侵犯了主流意識形態或正式制度所代表的利益,因此不得不以隱蔽的形式存在,當事人對隱蔽形式本身也有明確的認可;

(五)通過這種隱蔽,當事人將正式規則的利益代理人遮罩於局部互動之外,或者,將代理人拉入私下交易之中,憑藉這種私下的規則替換,獲取正式規則所不能提供的利益;

中國潛規則之形成

「沒想到剛剛提拔任用的時候,這些人既忠誠又堅持則,可是讓他當官當久了,全都又奸又貪。」作者吳思引用朱元璋的話,稱此為新官墮落定律。

明朝制度規定,官員不許在本鄉本土當官,怕他們受人情影響,不能堅持原則。但胥吏和衙役們一定是土生土長的本地人。土豪就更不必說,他們熟悉當地的語言和風土人情,有一張親戚朋友、熟人織成的關係網,盤根錯節,資訊靈通,熟悉各種慣例,並且依照這種慣例謀生獲利。

由於剛上任的新官,必須透過胥吏、衙役、土豪們的教育,才能迅速了解當地民情及職務運作方式。而胥吏衙役、土豪為了維護在地固有的不當利益,必定會和新官算利害關係帳、熱心輔導且言傳身教把聖賢書上讀不到的潛規則,通通教給新官。若新官不配合,不但得不到好處,且可能諸事難以執行,甚至惹來殺身之禍。是故形成新官墮落的強大趨力。

事實的本身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資訊篩選者的偏好。

一個合乎仁義道德的清官,堵住小路、關緊後門,必使邪民的利益損失;獎勵勤儉孝俤,懲罰小偷壞人,必使懶民的利益損失;斷案公正不偏袒,必使豪強的利益損失。長官幕僚的請託,只依法公事公辦,必使長官幕僚的利益損失;侍奉權貴未達到禮數,必使權貴們的利益損失。通常這利益損失對利害關係人而言是難以忽視的。

而民間的邪民、懶民、豪強與統治集團的長官幕僚、權貴,這些人掌控了資訊傳達的渠道,又往往因為他們利害關係一致,聯合的加害能力相當強大。得罪他們的清官被貶官調職、摘掉烏紗帽的比比皆是,項上人頭不保的也大有人在。

相反的,實行仁政造福百姓,百姓所分攤到的利益微乎其微,願意冒風險為清官說好話的百姓只是少數,且百姓的聲音既小而零散,美言難以上達,無益於清官之仕途。

仁政仕途險峻;惡政討好資訊篩選者,既有益於官途,亦可消災趨吉。於是合乎仁義道德的政策頂不住巨大的壓力,被迫向潛規則轉變。作者引晏子治理東阿的故事,稱此為『晏氏轉型』。

身懷利器,殺心自起

張居正說:「人們怕那些吏,一定要賄賂那些吏,並不是指望從他們手裡撈點好處,而是怕他們禍害自己。」

合法禍害別人的能力,乃是官吏們的看家本領。案情稍有模糊之處,官員的合法選擇就有十種之多。是故百姓犯了錯,罪名可大可小、折磨處罰方式千百種皆掌握在官吏手上,而百姓缺乏良好的申冤管道,大都只能付錢消災解難。更甚者即使百姓安分守給,官吏亦可無中生有栽贓百姓,依法關押嫌疑犯,書中所舉之「賊開花」便是一例。

於是此種合法傷害權很值錢,有了這種權力,沒有錢可以生錢,沒有斂錢的規矩可以創造出規矩。種種資源和財富都依據此合法傷害的能力分肥並重新調整。

老百姓只能做冤大頭

並非所有百姓在被官吏無止盡壓榨後都能忍氣吞聲,總有些打抱不平的讀書人願進省、進京為民請命、告官一狀。但古時交通不便,資訊上傳的阻礙眾多,難以上達。老百姓花畢身的積蓄,也許只能得到小小的改善,且不一定能持續,所以告官的成本和報酬不成正比。


而被告的官吏,傷天害理事做的多,若被揭發便有可能受到極重之懲戒。於是他必會想盡辦法利用官網人脈阻擾百姓告官,甚至陰底下施手段取其性命,以得殺雞警猴之效,以免後顧之憂。

是故百姓抗衡官府的效益小,而官府壓制百姓的趨力大,在專制的官僚制度下,老百姓必得當冤大頭。

逼官為盜

中國古時官員過多,俸祿難以維持生計,像海瑞、秦紘這類清官,因堅持不收灰色收入、亦從不壓榨百姓,不僅妻子兒女三餐不得溫飽,連死後的喪葬費都湊不齊。

此外,官場規費名目眾多,若不依禮數繳納,恐要得罪上級與同僚。換句話說,即使自己不收賄,也必須向他人行賄以求仕途平順。但名義俸祿已少的可憐,自家都難以養活,又如何每年繳納大筆之規費呢?

清官不利生存的環境下,逼得官吏不得不走向壓榨、收賄一途。而一旦踏上這條不歸路,從此便無法從層層相扣之黑金政體脫身。這黑金共同體必將形成一股力量,以防彼此利益連帶受損,是故官官相護為之必然。

長久下來,整個官吏集團已經把俸祿外的收入(灰色收入)列作了每年每日的生活預算,列入了十年八年甚至整個生命週期的預算,沒有俸祿外收入的生活和晉升是不可想像的。

惡政是一面篩子

純粹的惡棍就像純粹的聖人一樣罕見。但明末官吏中豺狼虎豹、吸髓飲血的比比皆是,手段之殘忍讓人難以相信世上極惡之人怎都來做官了?

一個變質的政府,一個剥削性越來越強、服務性越來越弱的政府,自然也需要變質的官員,需要他們泯滅良心,心狠手辣。而宅心仁厚、潔己奉公的清官,因無法對下橫徵暴斂、對上阿臾諂媚,不是自願請辭官職便是不肯任官。

於是惡政便像一面篩子,淘汰清官,選擇惡棍。最後培育出一個自我膨脹且具有獨立生命的利益集團。這個集團在最高層籠絡皇親影響皇帝,在官場中清除異己,在各地招收爪牙,在民間吸吮膏血-肥肥壯壯的擴展自己的生存空間,一層又一層的自我復製。

皇帝也是冤大頭

在權力大小方面,皇帝處優勢,官僚處於劣勢;但在資訊方面,官吏集團卻處於絕對優勢。封鎖和扭曲資訊是他們在官場謀生的戰略武器。

是故平民百姓的情況,郡縣不夠瞭解;郡縣的情況,朝廷不夠瞭解;朝廷的情況,皇帝也不夠瞭解。開始於一點寬容和隱瞞,結果就是完全的蒙蔽。寬容和隱瞞在開端處很小,蒙蔽的結果則禍害很深。

官僚是一個控制資訊通道的權勢集團,他們的職責是直接向皇上反映真實情況。而反映真實情況難免觸犯各級行政官員的利益,於是他們很可能被收買所包圍,收買不了則可能遭到反擊。一般說來,收買來的結局對雙方都是有利的,對抗於雙方都是有風險的。

最後撐死了膽大的,餓死了膽小的。糊弄了皇帝,佔了他的便宜,撈了他一把,他照樣發工資,照樣提拔升官,何樂而不為?

利益分配機制

潛規則是官僚彼此都知道的規矩,是雙方認可的行為準則,是彼此心照不宣的期待。違背潛規則,意味著互動中的某一方要擅自漲價或者壓價。這不是小事,簡直是搶劫錢財。除非雙方的造福與加害能力發生顯著變化,否則潛規則是不能隨便修改違背的。

帝國體制延續兩千多年,利害格局已經相當穩定,雙方都認識到,遵守這套成規對自己最有利。這就好比交易,一個願買一個願賣,不成交對雙方都沒有好處。久而久之官場上便有成千成萬之規費名目,如:打秋風、表禮水禮、程儀、炭敬冰敬別敬、三節兩籌、門包、送倉、戲莚等等,在潛規則支配下的官場利益分配機制早已成熟且制式。

論資排輩加抽籤

如果要發明一種在官場中阻力最小、壓力最輕、各方面都能接受肥缺分配的辦法,恐怕就是論資排輩加抽籤。資格和輩分是硬指標,不容易產生爭議,這就能夠持久。人人都會老的,誰都不會覺得這個辦法對自己格外不公平,這就容易接受。

且已經老的人關係多,經驗豐富,常常還是年輕人的師長師兄,年輕人很難公開反對他們,這就讓反對者難以成勢。至於在相同資格和輩分的條件下抽籤抓鬮,這是把前程交給天意和命運安排,而天意和命運也是人人尊重,根本就無法反對。

一旦開始了論資排輩,再要癈除就不太容易,代價會很高,因為耐心等待多年的人們,會利用堅實的關係網群起維護自己即將到手的利益。

雖然用這用這套辦法的大臣在知人善任方面很笨挫,但在躲避是非方面倒很巧妙。因為它堵住了官史索取肥缺的後門,又不致於得罪官僚集團,是一明哲保身的策略。

狡兔死,走狗烹;禽鳥盡,良弓藏;敵國破,謀臣亡

每逢國家腐敗無能之時,總有不計物質利益、不怕或不知風險、同時又有號召力的英雄,受到民眾一時激情所擁戴,便挺身對抗官府。這樣的對抗通常能夠使政府重視,並暫時得到有效改善,畢竟眾怒難犯,官府願意退一步安撫。

然而當鄉民的利益達到了,大家各自安居,當初的激情便不復存,英雄自然也不被需要。且在官府息事寧人後,當初帶頭鬧事的英雄必為官府捉拿問罪之對象。

假如沒有危險,老百姓還不妨保持對昔日英雄的尊敬。但如果英雄只能給百姓招致官府的報復,他就成了多餘的禍害。這個社會的制度造成了要麼全部、要麼全不的艱難選擇。從本心來說,百姓開始並不願意鬧事,後來也不願意出賣英雄。

但因為掌權者一手遮天,民眾找不到與官府討價還價的和平合法途徑,重大的利害關係不能及時調整,結果只好體現為擁戴英雄及出售英雄的兩個方向極端。

潛規則為『中國看不見的那隻手』

中國小農經濟的分散自給自足特性,決定了農民階級以兩種形態交替存在:

和平生產時期的一盤散沙狀態與造反時期的集團狀態。對造反集團狀態的敬畏決定了統治集團對儒家規定的正式秩序的敬重,對一盤散沙狀態的輕視又導致了魚肉百姓的潛規則的盛行。王朝建立初期,農民造反集團餘威尚存,儒家正式秩序實現的程度偏高。承平日久,潛規則在軟弱可欺的零散小農的土壤上成長發育,儒家秩序的基本均衡被逐漸破壞。

小農經濟的自給自足水平高,與外界交易的次數少、數量小,被官府剝削忍一忍生活仍過的去。對貪官汙吏的耐受性很強,對帝國官僚制度的適應能力很高,直接結果便是支援了帝國的統治方式,間接抑制耐受性較弱的工商集團的發育。

貪官汙吏的敲詐勒索容易得逞,這個集團的收入水平較高,這就激勵更高比例的人口加入貪官汙吏的行列,激勵壓榨程度逐步升級,直到十羊九牧的生存危機出現,引發大規模的暴烈反抗,孕育了導致帝國崩潰的隱患。

皇帝無力約束官僚體係龐大的私下追求,弱小分散的小農階級又無力抵抗各級權勢集團的巧取豪奪,於是潛規則體系對儒家均衡體系的替代,就有了王朝更替和治亂循環。王朝更替是帝國制度對過度失衡的自我校正機制。

帝國制度輪回十餘次而基本結構不改,根本的原因,是不能形成衝出農業文明的力量。因此既不能解決人口與資源的長期性問題,也不能形成構造新型政治均衡的社會力量,從而解決統治集團墮落的週期性問題。

結論

如今,千年帝國安身立命的小農經濟基礎,雖早已不復存在,取而代之的是西方工業革命後的資本主義。帝國制度的終結雖暗示著潛規則的溫床已遭到破壞,然而潛規則在中國紥根已久,遺毒仍深值中國人的社會。

我想唯有積極學習西方的法治制度,才能逐漸根除潛規則之遺毒。如設計良好的分權制度,藉以分離官僚體係之共同利益,弱化其加害人民的能力。賦與充分的媒體自由,以暢通輿論管道並將政府作為透明化。提升國民的憲法、民主素養,使老百姓具備抵抗政府侵犯的自衛能力。

總而言之,徹底移除中國故有官僚人格化、人治的政治色彩,以設計完善的法治制度取而代之,潛規則便自然滯礙難行、難以苟存。而中國人才有真正享有自由、平等的一天。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sunchaoyi 的頭像
    sunchaoyi

    大陸台商廠管理實務暨旅行經驗談

    sunchaoy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