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電給我,告知我即將與男友一起辭工,而男友是該公司的台籍經理。

我厰正好有一個台幹的工作機會,因此答應○○讓她男友前來面試,但條件是:不能兩人一起入廠。

面試當天,可說是相談甚歡,公司高層非常滿意,給了他一份比預期還要高出1/3的優渥薪資,並希望他兩天後,一方面返台省親、一方面到台灣總公司辦理相關勞健保與薪資撥存的手續。

面試完畢後,言明當日晚間電話回答我:決定是否返台回台灣總公司報到。

然遲至晚上22:15都無回音後,我只好主動聯繫,聯繫結果居然是,男方透過○○問了幾個問題,問題不外乎是兩人將來如何在一起?言下之意要就一起入廠上班,否則就要住在一起。

但公司規定除非是攜眷,方可搬入幹部樓的夫妻套房,否則一概准。再加上台幹是責任制,更不可能放縱台幹在外與女友形同包二奶式的同居方式。

○○復又認為,我沒有替她考量,只考量男方。而她的工作能力超強,可以獨當一面、拿高薪。○○似乎忘了她今年只有19歲,所呆的公司不過200人上下,而我廠卻是3500多人的大廠,還不包含集團內的所屬大陸與歐美廠。

其後,雙方復又決定於上工前辦理結婚手續,只待男方返台後稟告父母親。

好不容易與男方敲定了回台面試的時間,然面試後又是遲至晚上22:25都無回音,我只好主動聯繫,聯繫結果居然又是○○的轉告:她的台籍男友暫時不能來大陸上班了!因為算命師父告知,她男友今年命犯太歲,到大陸工作將會導致生命有危險,因此明年纔能來上班。

這簡直........是場鬧劇!

事後的判斷有二個可能:

1.第一個可能:男方在女友的所在地找了份工作,雙方恩恩愛愛地過起小倆口的日子。

2. 第二個可能:男方父母親以今年命犯太歲的理由,將他留在台灣。試想:你若是男方的父母親,會放任國立大學畢業的獨子娶一位未曾與父母謀面、年齡18歲、學歷只有中學畢業的「大陸妹」嗎?


 

2007年5月13日
大陸台商廠管理實務暨旅遊經驗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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