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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在某大陸台資廠離職後,發現該公司在網路上招聘三個職務的時候,只能用驚訝三字來說明,因為我在職的時候,這三個職務都是由我一人兼任。而我正式的職稱是"管理部經理(兼人資經理、夜班經理)",卻掌管3千人的行政總務與人資和夜班查核事宜。

面試時,老總只肯給X萬台幣,我不同意後纔勉為其難同意"試用期"滿,增加2萬台幣。但是入職三個月後,卻因夜班台幹出事離職,我的上班時間卻從14:30~05:30,整整15個小時。

其後,多次撰寫報告要求增加台幹一事,不但都被擱置之外,還告知找人要"隨緣"!

因而,只好使出離職一招。高層慰留我的說法居然是,再幹幾個月,拿年終獎金後再走。

離職後我還寫了篇網誌,"夜班與減肥"。http://sunchaoyi.pixnet.net/blog/post/850981

在我離職後的兩年間,該司平均3~4個月,即陣亡一位台籍幹部。而這些陣亡的台幹並非因一人兼三職後陣亡,而是三人幹三職後陣亡。

寫此文的目的不是表揚彰顯自己的能力,而是要突顯為何這麼多台幹陣亡?

因為他們不願被凹。

不是三人幹三職嗎?哪有被凹?

薪資被凹了後,這些台幹有者"論件計酬"的心態也!所以做事態度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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